- 通知公告
- 关于201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的通知
关于201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的通知各有关教师、班主任、学生:
毕业设计是学生必修的教学环节,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动手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。为做好201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工作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:
一、时间安排
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时间为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。其中2009年10月31日前进行毕业设计选题(在此期间,教师可进行集中指导),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稿,2010年3月进行成绩评定,2010年4月底进行优秀毕业设计答辩。
二、毕业设计选题
学生可以选择有关教师的研究题目,也可根据专业和兴趣自行选题。
三、毕业设计的形式
毕业设计可以是方案、调查报告和论文。根据高职、311教育的特点,要多鼓励学生做方案、调查报告。毕业设计不得抄袭,凡发现抄袭的,一律为不合格,并不得补做,不予毕业。
四、毕业设计指导
1、毕业设计指导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。指导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字[2006]116号通知精神。
2、在毕业设计期间,每位教师重点指导学生10名,一般应包括制订指导计划、开题、至少三次中期指导、答辩等环节,其他学生当面指导(含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)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。
商 学 院
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
附:1、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审批表;
2、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程计划表;
3、选题情况统计表(电子版);
4、开题报告;
5、指导记录表;
6、阶段检查记录表;
7、答辩记录表;
8、成绩评定表;
9、毕业论文(设计)封面;
10、毕业论文(设计)规范要求、评审标准及答辩要求;
11、时间安排。

